第三届中昊海外骨干员工培训班已经圆满结束,来自各海外公司参训学员可谓体会深刻,收获颇多;本站将从今天起,陆续刊登参训学员的总结文章,共享他们的学习成果,以利于今后——中昊乌干达公司邓坚:
通过李君老师的“国际工程成本管理与投标报价策略”,我们的成本意识有了很大的加强,特别是不平衡报价,对于投标时显得至关重要。真正的实现低价中标,高价结算。对于我们公司,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公司内部定额。加强图纸审查、清单评估、策略应用。复核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,研究招标文件,进行成本分析和合同分析。通过工程变更、索赔、与合理化建议,实现开源。通过更加精细化的现场管理,实现节流。通过工程实例的解读,加深了我们对于国际工程成本管理的理解,与《计价规范》下承包商索赔策略的应用。
通过崔军老师的“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”,了解到合同是工程的圣经。一定要加强对于合同的理解,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阅。需要加强对FIDIC红皮书、黄皮书、银皮书的理解。FIDIC合同条件,文本编制质量高,处理问题公正,在全球范围内工程承包市场应用最为广泛,了解国际惯例,丰富合同谈判知识,学习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理想基础教程。对于EPC合同,前期工作主要是合同谈判和融资运作,实施阶段工作主要是设计、采购、施工,缺陷通知期限主要工作是维护和修复、保证金、履约证书。EPC合同是单一风险责任,设计风险、设计责任—满足使用功能、工程数量的风险、地质条件的风险、物价上涨的风险、汇率风险、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的风险。通过对于FIDIC核心合同条款分析,当业主不安规定时间付款时,承包商可以索赔利息。这对于我们非常实用。对于索赔时效,我们应该引起重视,当我们意识到遭受损失时起28天之内。加强对于工程文件的管理和分类,分成业主来函、业主去函、监理来函、监理去函、采购合同、分包合同等。做好合同管理,对于成功索赔至关重要。对于工程师行为“公正”的判断及其补救措施,对于承包商而言,主要表现形式有:(1)低估签认结算额;(2)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工程变更后的权利;(3)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;(4)工程师的不作为,导致承包商因此遭受损害;(5)未能根据合同的规定,公平地对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误索赔和费用索赔做出评估和判断。我们作为承包商的对策:第一、可以将工程师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公平地做出的决定,提交DAB或DRB进行裁决,做出决定或建议。第二、可以根据FIDIC合同的规定,要求更换工程师。第三、如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就争议达成一致,或任何一方不满DAB或DRB的决定或建议,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。对承包商而言,可在仲裁申请中提出工程师未能公平地行驶职责,以侵权为由要求工程师承担责任。第四、如合同规定争议解决方式是诉讼,则承包商可根据合同适用的法律,在诉讼请求中以侵权为由要求工程师承担赔偿责任。
通过赵月园老师的“国际工程财务管理与风险”,最主要的收获是如何实现合理避税,利用天然避税良港,通过离岸账户,实现合理规避税款。通过控制源头经济业务,将账面做空。做到合同条款不漏税,附加条款要免税,经得住纳税检查,汇得出经营所得。做好外汇管理与税务策划:一、市场调研,不留隐患;二、编标报价,重在审查;三、合同约定,转移风险;四、统筹规划,分项落实;五、做好外帐,规范申报;六、保存证据,建立预案。
此次培训主要为我们以后学习指明了方向,梳理了知识脉络。也帮助我们树立了更加积极的人生价值观和企业价值观。我们会利用闲暇的时间,认真领会此次培训的精髓,充实和提高自己,加强团队建设,为中昊大家庭的长久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。最后感谢公司领导非常及时的组织了此次培训,感谢人力资源的同志的辛勤劳动。